PLAYSTATION是屬於虛擬世界的遊戲, Wii則創造了人人都能主動使用的產品;Walkman、Mp3讓人可隨時聽音樂,但iPod是讓人們生產自己想聽的音樂;Artemide重新創造了購買燈具的理由:不是因為燈飾美麗,而是你將會擁有「一盞可以讓你覺得更好的燈。」
本書提到的企業是商業設計經典的最佳範例:Alessi、Artemide、Ferrari 、FIAT、KARTELL、Bang & Olufsen,這些公司大多是中小企業,多半連設計部門都沒有,卻是產業的創新領導者。
為什麼他們能帶領潮流?創造意義是他們的核心能力。培養設計式創新的能力是一項挑戰,一旦個人與企業創造了意義的激進創新能力,將獲得別人無法模仿的的競爭優勢,也將創造源源不絕的獲利,超乎你原本的想像。